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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水处理系统

面向实验室、医疗、制药与工业场景的综合废水处理。场地不够、没有专职人员、水质波动大——我们把设备做得高度集成、自动运行、免专业运维,让复杂工艺在有限空间稳定达标。

排放标准

按场景匹配的达标依据

实验室废水该按什么标准达标,要看场景。工业与通用实验室、医疗机构、中水回用,各自适用的标准不同,工艺配置也得跟着变。

GB 8978-1996 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三级排放标准(国标)
DB31/199-2018 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三级排放标准(上海)
GB 18466-2005 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预处理标准
GB/T 18920-2002 《城市废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》标准

注:医疗类废水除满足国家和地方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之外,还需满足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18466-2005)预处理标准。具体限值与检测方法以现行标准原文为准。

标准适用优先顺序

同一排放口可能同时适用多重标准,判定顺序是:地方标准优先于国家标准,行业标准优先于综合标准;有行业标准的先执行行业标准,没有行业标准的执行综合排放标准。

01

地方标准优先于国家标准

地方根据本地水环境容量与产业特点制定的排放标准通常更严,同一项目应优先执行所在地的地方标准。

02

行业标准优先于综合标准

针对特定行业制定的行业排放标准,其指标与限值更贴合该行业的污染物特征,优先于通用的综合排放标准。

03

有行业标准先执行行业标准

有行业标准的,先执行行业标准;没有行业标准的,执行综合排放标准。项目立项前应先确认适用标准,再据此确定工艺与限值。

标准层级举例——国家标准: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GB 8978-1996、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GB 18918-2002、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》GB/T 31962-2015;地方标准:如《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DB31/199-2018;行业标准:如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GB 18466-2005、《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GB 39731-2020。具体限值以现行标准原文为准。

延伸阅读:技术笔记 · 消毒与余氯:CT 值与消毒副产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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